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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现代农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4 15:19 [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科技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盐城市科技赋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科技强市建设,根据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组织开展2025年度盐城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现代农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 社会发展项目支持重点:一是绿色低碳领域,围绕碳中和、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新能源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升级。二是医疗卫生领域,围绕“健康盐城”建设目标,聚焦疾病防控、生物医药、老龄化应对等需求,开展传染病防治、中医药创新、智慧医疗、公共卫生等关键技术研究,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三是海洋经济领域,围绕盐城“向海发展”战略,聚焦滩涂资源开发、海洋产业等方向,开展海洋生物利用、盐碱地生态修复、海洋核心技术等关键技术研发,助推长三角海洋科技创新高地建设。

2. 现代农业项目。本年度现代农业项目分面上项目和社会化服务奖补项目两类组织实施。

面上项目支持重点:一是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项目,围绕粮油果蔬育种与加工、肉制品加工、海洋生物资源开发等方面,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助力实现农业科技自立自强。二是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项目,鼓励企业与科教单位协同合作,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带动产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社会化服务奖补项目支持重点:对上年度考评优秀的星创天地、江苏省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依规择优奖补。

社会发展项目申报范围面向全市,现代农业项目申报范围仅限大市区。

二、组织方式

1. 统筹采用“揭榜挂帅”、竞争择优和后补助方式组织。其中:现代农业种业种苗和面源污染防控专题两个指南方向(指南代码:2103和2403)采取“揭榜挂帅”,现代农业其他指南方向和社会发展项目采用竞争择优方式,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奖补项目为后补助。社会发展项目分为指令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现代农业项目均为指令性项目,项目实施期一般为两年。

2.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限报一项本科技计划项目。有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社会发展)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近5年有省级以上终止、撤销项目的,不得申报。

3. 鼓励产学研合作,对于联合申报的必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中应划定各方在研究内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的责任与权利。明确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整个项目的承担单位,并将合作协议作为申报材料的必要附件。

4. 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必须在盐城市域内进行,项目定位和研究方向需符合计划指南的规定。项目的实施内容需科学合理,预期目标应具体明确。经费预算的编制需科学实际,并确保支出范围合规。原则上市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其中:企业牵头和医院申报项目的市拨经费不超过总预算的30%。

5.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且为申报项目所在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确保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任务(需提供社保证明或正式劳动合同)。如项目负责人为集团公司任命或援助单位派驻的,则需提供相应的任命文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学术背景、职业道德和项目管理能力。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项目。同一单位及其关联单位不得就内容相同或相似的研发项目进行重复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市科技计划项目,同时最多只能作为项目骨干参与另外1个项目的申报。项目骨干成员(排名2至5位)累计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个。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盐城市内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需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并作为申报项目的建设运行主体。单位应具备项目实施工作所需的各项基础条件,并有能力筹措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单位财务管理规范。

2.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按《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3. 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社会发展项目立项公示后需提供查新报告。

4. 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市科技局将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5. 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有关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1. 本年度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现代农业)项目采用纸质材料形式申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6),一式两份盖章。

2. 各主管部门重点审核内容:申报材料装订及份数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申报书》中“诚信承诺书”是否经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申报单位、申报单位注册地、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信用情况、申报项目在研情况是否符合要求;项目负责人是否符合申报资格;项目负责人是否有重复申报、不良信用和在研项目等情况;佐证材料是否按要求提供齐全;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3. 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负责区域内企事业单位(非医卫类)的项目审核推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项目申报审核推荐工作。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属单位,其项目申报需经其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驻盐高校和科研院所直接审核推荐。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由主管部门或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筛选后,在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

4.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盐城市科创中心(人民南路7号)405室。电子版(含附件扫描件)按“2025年XX单位市级社会发展或现代农业项目申报材料”名称格式打包后发送至邮箱:yckjncsf@163.com。不经主管部门审核、自行申报的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5. 2025年盐城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5年7月1日,项目实施期限按要求执行。


联系方式: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

0515-80989612 0515-68083612


项目受理:盐城市科创中心(人民南路7号)405室

0515-81888909


附件1 2025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指南.docx

附件2 2025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名额.docx

附件3 2025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4 2025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docx

附件5 2025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申报名额.docx

附件6 2025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申报书模板.zip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30日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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