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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5年度盐城市产业创新科技支撑(工业)专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30 14:59 [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科技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市科技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大会精神,加快战略性、前瞻性、先导性前沿技术突破,推动科技创业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塑造新动能新优势,根据《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盐科计〔2022〕124号)、《盐城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盐科高〔2022〕173号)相关要求,现将盐城市产业创新科技支撑(工业)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符合“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能推动我市相关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

(二)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重点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一般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三)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项目完成时,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技术标准研究成果等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等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形成原创性、高水平代表性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作硬性要求。

(四)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涉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需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二、组织形式

本年度市产业创新科技支撑(工业)专项分为揭榜挂帅项目、竞争项目、后补助项目和孵育专项四类组织实施。

(一)揭榜挂帅项目

本年度揭榜挂帅项目分为两类:

1.面上项目。聚焦当前亟需攻关突破的第三代半导体、新型储能电池等关键实际问题的研发需求,经过专家凝练榜单,部署了6项揭榜挂帅任务,每项任务原则上只支持1个项目,申报该项目的单位,其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须涵盖指南中该任务的所有考核指标,每个揭榜挂帅任务项目市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按进度分批拨付,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2.可再生能源专项。针对可再生能源领域“风、光、氢、储、碳”等问题的研发需求,经过专家凝练榜单,部署了5项揭榜挂帅任务,每项任务原则上只支持1个项目,申报该项目的单位,其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须涵盖指南中该任务的所有考核指标,每个揭榜挂帅任务项目市资助经费不超过500万元,按进度分批拨付,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二)竞争项目

本年度竞争项目分为两类:

1.前沿技术攻关项目。聚焦“3+X”未来产业,各县(市、区)科技部门鼓励创新主体围绕氢能、新一代高效太阳能电池、新型储能等未来领域开展前沿技术攻关,单个项目市资助经费50-100万元,按进度分批拨付,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2.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围绕市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指南支持方向,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择优推荐以企业为主的各类创新主体,产学研联合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研发攻关,单个项目市资助经费30-5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三)后补助项目

获得第五届中国·盐城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一、二等奖获奖企业及获奖团队(获奖后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并实际运营)的参赛项目可申报后补助项目,根据项目研发投入给予资助,由各地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

(四)孵育专项

支持离岸科创中心建设,推动离岸科创中心与驻地及周边地区高校院所合作,对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入驻创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予以扶持,择优给予市级离岸科创中心最高500万元支持,按进度分批拨付,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在盐城市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发创新基础和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科技投入强度高、企业运营状态良好,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必须有盐城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

(二)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项市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的不重复支持。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受聘于申报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在盐城市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的科技人员。

(四)各地申报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不低于60%。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相关规定,原则上申报项目市拨经费不超过总预算的20%,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

(五)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专项。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按《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六)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市科技局将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七)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有关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八)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应同步填报“盐城市产业创新科技支撑(工业)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相关内容。

四、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市产业创新科技支撑(工业)专项采用纸质材料形式申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市区项目资金由市财政承担,鼓励项目主管部门配套支持,申报项目由各地科技局负责审查、盖章并推荐;市直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市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各县(市)申报项目由县(市)科技局审查、盖章并推荐,项目财政支持资金由各县(市)财政全额承担。项目附件材料应按照项目申报书中附件清单所列内容及要求,提交各地科技部门审核。各地科技部门根据审核情况,将真实有效的附件清单填入《项目附件审核表》并经审核签字盖章后,与纸质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申报材料导出的PDF版本请各县(市、区)科技局收齐后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yckjjgxc@163.com)。

(二)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攻关的技术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研发”作为后缀,项目名称尽量控制在15-25个字。

(三)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四)盐城市产业创新科技支撑(工业)专项申报书模板请至盐城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首页下方专题专栏内科技政策及科技项目申报专栏下载。

(五)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址:盐城市科创中心413室(人民南路7号)。

(六)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陈祥本0515-88249186

市科技局高新处:韦君 0515-68083600

附件1-7.zip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6日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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