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盐科产〔2017〕97号)、《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一批)的通知》精神,经单位自主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我局已完成2024年度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一批)组织认定工作,现认定“盐城市(盐城港)智慧港口智能监管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35家研发机构为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详见附件)。
各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培养集聚科技人才,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高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