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盐科产〔2017〕97号)、《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一批)的通知》精神,经单位自主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我局已完成2022年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一批)申报工作,现认定“盐城市(嘉鸿)高品质电子芯片封装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64家为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加大研发投入,培养并聚集人才,不断提高研究开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附件:2022年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一批)名单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