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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盐城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1 09:35 [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科技局,盐城经济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研发机构提质增效,做好省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培育工作,加强新型产业、优势产业科学布局,聚集和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团队,优化、提升研发管理体系建设,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重点实验室分为企业重点实验室和学科重点实验室。

(1)企业重点实验室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建立,面向行业未来发展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竞争前瞻共性技术研究,开发重大战略目标产品、集聚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申请单位应为本领域行业龙头企业或骨干科技服务机构。

(2)学科重点实验室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科教单位建立,以应用为导向,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关键技术开展创新性研究,进而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提升优势学科科研能力和影响力,为我市相关产业提供科技支撑和技术储备,申请单位应为本领域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等科教单位。

二、立项条件

(1)企业重点实验室立项条件:

1、在盐注册的法人单位。

2、近三年有新立项获批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级以上相关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3、拥有本领域2项以上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4、年主营业务收入在3亿元以上;科技服务机构年收入不低于2亿元;

5、实验室建设新增投入(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6、拥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科技创新队伍,完善的组织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7、优先考虑建有院士工作站、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的依托单位。

(2)学科重点实验室立项条件:

1、在盐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教单位。

2、研究方向符合国家和省市发展战略,能够承担国家及省市重大科研任务,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相关领域1项以上的核心发明专利。

3、拥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科技创新队伍,完善的组织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实验室建设新增投入(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5、优先考虑建有院士工作站、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的依托单位。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科技局要加强统筹,加大项目组织力度,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核。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七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3、项目申报由各县(市、区)科技局汇总推荐,于3月28日前,将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申报项目审核意见表随同项目正式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606。

联系人: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王莉莉,联系方式:80989606。

附件:1.盐城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建议书(企业重点实验室)

2.盐城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建议书(学科重点实验室)

附件1盐城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建议书(企业重点实验室).docx附件2:盐城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建议书(学科重点实验室).docx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1日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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