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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聘请律师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23 12:44 [ ] 浏览次数: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科学技术局决定聘请律师法律顾问,应聘律师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参加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须在盐城市注册且成立时间5年及以上;

(二)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3年内无不良记录,信用等级5A;

(三)应聘律师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共产党员优先;

(四)应聘律师须熟悉政府行政工作,取得二级及以上律师职称,具有15年及以上连续从业经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的优先(提供聘请证书或证明材料);

(五)应聘律师2017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代理行政诉讼或复议案件的经历(须提供法律文书);

(六)应聘律师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审查政府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服务记录(须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二、服务内容

(一)法律咨询。就业务工作中遇到的一般、简单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二)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聘请方的要求,对聘请方的重大行政决策等行政行为,以及相关民事行为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为聘请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三)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聘请方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受聘请方邀请,定期或者不定期就涉及聘请方法律事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

(五)举办法律讲座。结合聘请方特点,根据需要,为聘请方单位人员举办法律讲座,以提高聘请方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六)受聘请方委托,协助聘请方处理有关涉法的疑难复杂信访等法律事务。

(七)应聘请方要求,参与行政执法听证活动,提出法律建议。

(八)涉及行政诉讼、复议或民事诉讼、仲裁等案件代理,以及涉及重大项目或重要规范性文件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费用另行商定。

(九)协助聘请方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服务方式

(一)现场服务。根据市科技局要求,通过参加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或参与谈判、委托代理诉讼、复议或者仲裁案件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

(二)远程服务。对市科技局委托办理的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在限定期限内出具修改建议或法律意见。

四、服务期限及费用

法律顾问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内容续签3年。最高控制价每年不超过9.5万元,合理价中标。

五、选聘

采用询价比价方式公示确定中标方。有意报名者,请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5∶30前,将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复印件连同政府采购报价单(附件)加盖公章后装入档案袋密封盖章,邮寄或送至市科技局办公室(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盐城市城投商务楼631室,邮编224005)。

报名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68083607。


附件:政府采购报价单附件.doc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23日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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