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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7 09:05 [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科技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2022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项目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化配置创新资源,提升科技攻关体系化能力,为全市工业强市提供有力支撑。现将《2022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能推动我市相关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

2、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重点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3、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项目完成时,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技术标准研究成果等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等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形成原创性、高水平代表性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作硬性要求。

4、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涉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需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二、组织形式

本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分为揭榜挂帅项目、竞争项目和后补助项目三类组织实施。

1、揭榜挂帅项目。本年度揭榜挂帅项目聚焦当前亟需攻关突破的风电装备、动力电池、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关键实际问题,通过公开征集研发需求,组织专家凝练榜单,部署5项揭榜挂帅任务,每项任务原则上只支持1个项目,申报该项目的单位,其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须涵盖指南中该任务的所有考核指标,每个揭榜挂帅任务项目市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2、竞争项目。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围绕“指南”确定的支持方向,按照面上引导、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推荐以企业为主的各类创新主体申报项目,产学研联合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研发。竞争项目市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3、后补助项目。获得第二届中国·盐城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一、二等奖获奖企业及获奖团队(获奖后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并实际运营)的参赛项目可申报后补助项目,由各地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盐城市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发创新基础和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科技投入强度高、企业运营状态良好,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必须有盐城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已获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的不重复支持。

2、各地申报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不低于60%。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相关规定,原则上申报项目市拨经费不超过总预算的20%,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

3、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4、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5、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严格执行《科技部关于<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市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1、本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项目采用纸质材料形式申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市区项目资金由市财政承担,鼓励项目主管部门配套支持,申报项目由各地科技局负责审查、盖章并推荐;市直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市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各县(市)申报项目由县(市)科技局审查、盖章并推荐,项目财政支持资金由各县(市)财政全额承担。项目附件材料应按照项目申报书中附件清单所列内容及要求,提交各地科技部门审核。各地科技部门根据审核情况,将真实有效的附件清单填入《项目附件审核表》并经审核签字盖章后,与纸质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邮箱:yckjjgxc@163.com。

2、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攻关的技术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研发”作为后缀,项目名称尽量控制在15-25个字。

3、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5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4、盐城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项目申报书请至盐城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首页下方专题专栏内科技政策及科技项目申报专栏下载。

5、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址:盐城市科创中心413室(人民南路7号)。

6、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陈祥本0515-88249186

市科技局高新处:韦君0515-68083600

附件:1.2022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项目指南

2.2022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项目推荐汇总表(式样)

3.盐城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项目申报书(揭榜挂帅项目)

4.盐城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项目申报书(竞争项目)

5.盐城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项目申报书(后补助项目)

附件1 2022年度盐城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项目指南.docx附件2 2022年度盐城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项目推荐汇总表(式样).docx附件3 盐城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项目申报书(揭榜挂帅任务项目).docx附件4 盐城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项目申报书(竞争项目).docx附件5 盐城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项目申报书(后补助项目).docx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6日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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