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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委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07-19 17:57 [ ]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产业新盐城”建设,为“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提供关键支撑,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培植壮大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突破口,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实行力量聚焦、要素聚焦、政策聚焦,着力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和产业创新能力,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推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培育新机、开辟新局。

二、主要目标

——创新实力全面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R&D)占GDP比重达到2.52%以上,在全省综合排名上升2个位次;国家创新型城市各项指标全面进位,综合排名上升10个位次;科技进步贡献率60%,上升1.3个百分点。

——创新体系更趋完善。四大主导产业各建成一个研究院、一个专业孵化器、一个技术创新联盟、一个产业引导基金;省级及以上园区双创基地、重大创新平台全覆盖;获批高企700家以上,总数达1800家。

——创新引领成效显著。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41%,上升1.7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38%,上升2个百分点;开展四大主导产业重大目标产品研发攻关30项以上,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

——创新要素加速集聚。市级及以上经济技术园区孵化器建设全覆盖,新增双创载体面积5万平方米,新获批省级以上研发机构100家,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130亿元,新增高企发明专利1000件以上

三、重点任务

开展“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重点聚焦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扩增量、优存量、提质量,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发展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全市科技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实施“五大行动”。

(一)高企培育行动。通过“孵化一批、申报一批、引进一批、提升一批”做大高企总量。提升孵化器建设水平,市级及以上经济技术园区实现孵化器建设全覆盖。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新增通过国家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以上,招引科技型中小企业300家以上,力争总量达到2200家。加大培育申报力度,搭建全市高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申报高企突破1400家,获批700家以上。大力招引高企,全市整体引进市外高企不少于100家。实施“规升高”计划,建立400家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库,引导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实现10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升级为高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黄海金控集团)

(二)高企上市行动。建立100家高企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库,将优质高企纳入全市“金种子”计划,制定“一企一策”推进方案,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培育。定期举办“线上+线下”高企上市培训、银企对接、项目路演等系列活动,帮助高企择优选择在沪深交易所相应板块上市。建立高企上市服务“绿色通道”,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实行限时办结。鼓励已上市高企持续用好资本市场工具做优做强,提高企业再融资能力,积极稳妥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力争完成上市股改高企20家以上,进入上市辅导、IPO排队企业10家,新增上市企业5。(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黄海金控集团)

(三)“高升规”行动。从现有规下高企中,优选200家以上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建立“高升规”企业培育库。鼓励高企增加技改投入,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和新的商业模式进行改造提升,争创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高企30家。支持规下高企与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协作配套,引导专业咨询管理机构进行诊断服务,采取发行高企联合债券、吸纳风投创投、鼓励私募融资、信用担保贷款等多种方法,帮助规下高企融资,扩大生产规模,力争100家规下高企实现“高升规”。(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

(四)高企数字化转型行动。开展数字化技术创新,实施15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打造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建立100家高企数字化转型培育库。推进制造业数字化升级,实施30项高企智能化技改项目。推动中小微高企上云,新增省星级上云高企100家以上。搭建技术水平高、集成能力强、应用范围广的数字化平台,开展先进技术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征集和遴选,实施20项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示范带动全市高企数字化转型。完善数字经济服务体系,建立一批数字化转型创新基地和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五)高企知识产权护航行动。积极推进中国(盐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建设高企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强化高企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全市优选100家高企实施知识产权提升工程,高企发明专利申请覆盖率达到80%以上。推进高企知识产权运用创新,高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数实现倍增,力争达100项,融资金额超7亿元。服务高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准确率、侵犯高企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涉及高企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审结率均实现10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编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的“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项目,协调重大事项。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会办存在问题,落实下一步推进措施。建立“五大行动”工作专班,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项目化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各县(市、区)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协同推进“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开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五大行动”分别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对同一企业的同一事项,在市级层面不重复奖励。除高企上市行动外,资金来源区由市、区财政按五五比例分担,县(市)由县(市)本级财政承担,市财政按照县(市)财政承担的10%,对县(市)进行考核奖励,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研究制定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激励政策,实行科技投入预算管理、清单拨付制度,优化科技资金审批流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鼓励社会资本投向高企,助力企业快速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强化政策协同,最大限度发挥各种支持政策的激励效应。

(三)强化基础保障。建立“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综合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监测,实时掌握活动进展。完善科技创新统计体系,强化统计数据结果应用。整合利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和科技馆现有空间,建设盐城市科创中心,展示科创成果,组织项目路演,举办上市培训,吸纳服务机构。

(四)严格督查考核。参照省对市高质量考核要求,将科技创新相关考核指标以及“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纳入2021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分值不低于省对市考核权重。设立盐城市科技创新发展奖,奖励在推动科技创新发展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新闻媒体设立专栏,加大对重大创新成果、创新高企、创新政策和创新人才的宣传报道,造浓创新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通报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保落到实处。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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