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和申报工作,现根据2021年全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精神,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科技主管部门要广泛动员发动,深入摸排并鼓励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组织企业认真研究申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2、各县市区限额申报3家,其中外资企业、国家高新区申报不限名额,不占名额。
3、各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作出严肃处理。
4、请各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完成审核汇总后,于7 月30日16:00前将项目基本信息表及信息汇总表纸质文件(各2份),报送至盐城市科学技术局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同时将信息汇总表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kgc8187812@163.com。
联系人:王莉莉,电话:86663019,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中路6号盐城科技馆401办公室。
附件:
1、省级工程中心立项标准
2、项目基本信息表
3、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限额地区)
4、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国家高新区和江北新区)
5、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外资企业)
6、技术领域分类标准
7、江苏省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