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备案的复函》(国科技火字〔2021〕69号)、市政府《关于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盐政发〔2020〕37号)以及市科技局《关于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盐科高〔2020〕76号)精神,我市新增3家高新技术企业符合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兑现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9日-4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或市科技局高新处书面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能打印)和联系方式。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凡匿名异议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15)80501625
地址:盐城市聚龙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C座1627室,邮编:224002
盐城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电话:(0515)8819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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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补充奖励明细.xlsx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