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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8 17:34 [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1〕73号)精神,现将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共有五类提名奖项,其中省科学技术项目奖、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可由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两种方式,省企业技术创新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仅有单位提名一种方式。(提名专家的资格、条件及提名数量限额详见附件2)。

二、提名条件

2021年度科学技术奖提名范围、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2。

三、申报流程

1、企业填写《盐城市2021年度拟提名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1)并通过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项目《提名书》初稿报送所在地县(市、区)科技局。

2、各县(市、区)科技局收集、初审预申报项目后于2021年4月20日前形成申报项目清单(报送电子版即可),并于4月25日前将《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和《提名书》初稿报市科技局科研成果处(市直单位直接报送市科技局科研成果处),逾期不予受理。

3、市科技局组织初评后择优提名,将拟提名项目反馈至各申报单位并公示。

4、5月25日17:00前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同时各级主管部门完成审核流程,5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盐城市科技局科研成果处。

四、材料要求

省科学技术项目奖提名项目在提名系统在线填写提名书后,必须同步填写江苏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相关信息。

各奖种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附件组成,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正式提名前,提名专家和单位需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注册或更新提名者信息。《提名书》需由各提名专家或单位组织被提名项目完成单位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生成。在线打印的《提名书》包括信息表和提名书正文两部分,信息表内容与提名书正文中对应部分内容应完全一致,打印字型不小于5号,与各种附件材料的原件合订,即为纸质版“原件”。电子版附件大小一般不超过5M,将各种附件原件扫描排版通过系统打印、竖装,A4纸型,与《提名书》合订,即为纸质版“复印件”。

应用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关键技术的不超过10项核心知识产权,反映该成果实际应用两年(2019年1月1日)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必须有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必须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基础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科学发现的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论著,以及该代表性论文论著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

所有核心知识产权持有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在提名书中使用的已转让的核心知识产权,需提供受让方知情同意证明和转让证明材料。所有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在2019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且主体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

工人创新项目需提供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属于生产一线工人的证明。科普作品需提供被提名作品已经正式出版发行的证明。

五、材料报送

省科学技术项目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2份(含附件)。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2份(含附件)、复印件14份(不含附件)。

联系人: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  胡国兵  许连峰

联系电话:86663019 

电子信箱:kgc8187812@163.com

附件:

       1. 盐城市2021年度拟提名项目基本情况表.docx

       2. 附件2: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含各提名书)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8日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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