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1〕4号)要求,我市应有26家新材料领域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参加绩效考评。经企业申报、有关县(市、区)科技部门审核、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考评、核查相关企业运营情况及信用情况等程序, 24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绩效考评,其中7家拟定优秀,17家拟定合格,未参加绩效考评的拟定不合格。现将2021年盐城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绩效考评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4月1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盐城市纪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或盐城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书面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能打印)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盐城市纪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15)8050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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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联系电话:(0515)86663019。
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北路11号,邮编:224002。
附件: 2021年盐城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结果.docx
盐城市科技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