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盐政发〔2020〕37号)精神以及《盐城市潜在独角兽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入库及评估办法(试行)》(盐科高﹝2020﹞78号)相关要求,现就2020年度市潜在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潜在独角兽培育库入库条件:
1、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2、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8年;
3、在我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优先支持市上市“金种子”企业。符合市四大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且科技创新能力强的高成长企业,“一事一议”推荐入库。
二、相关要求
1、各地要广泛发动、深入发掘,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入库,做到应报尽报。
2、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各地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对企业相关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必要时对申报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3、请各地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入库企业推荐函、汇总表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我局高新处。
4、2020年度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将从入库企业中择优遴选。
附件: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