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高企培育

关于组织2020年度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9 10:53 [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盐政发〔2020〕37号)精神以及《盐城市瞪羚企业入库及评估办法(试行)》(盐科高﹝2020﹞77号),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条件:

(一)高新技术企业;

(二)三年前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且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20%以上;

(三)在我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有较高的资信等级;

(四)行业性质为非烟草、铁路、汽车、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非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非大型央企、外企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

二、相关要求

1、各地要广泛发动、深入发掘,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2、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各地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对企业相关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必要时对申报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3、请各地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推荐函、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我局高新处。

4、2020年市瞪羚企业将从入库企业中择优遴选。

附件:

        1、盐城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书.docx

        2、盐城市瞪羚企业培育库申报企业汇总表.docx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28日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