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
现将《盐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盐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办法(试行)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16日
盐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