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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9 11:18 [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科技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 :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苏科成发〔2020〕9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项目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须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可参考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重点面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通过国家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围绕助力经济复苏,重点聚焦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新材料、智能制造、环保、医药、现代农业等领域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我市产业集群发展的项目,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短期内能见到实效、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

3、每个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2个,不设课题。项目能够在2年内完成,内容不涉密。项目国拨经费需求按50万元和100万元两档定额提出。

4、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工作流程

1、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于4月10日至25日完成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在线填报后,将导出的申报材料电子版(PDF),连同企业诚信承诺书、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产品技术水平、应用成效、经营业绩等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封面上加盖企业公章,于4月27日报县(市、区)科技局。

2、项目审核。县(市、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填报《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清单》,加盖公章,于4月29日连同项目申报材料、采取的具体举措、安排的专项资金情况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

3、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择优遴选推荐3个申报项目,其中100万元的1项、50万元的2项。优先推荐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获得市级财政、县(市、区)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国家和省级科技部门已经立项支持正在执行期内的项目不再推荐。

4、推荐项目。市科技局于5月7日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对各市推荐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出推荐项目,推荐至科技部。

5、立项支持。科技部对项目进行终审,确定立项项目。江苏省科技厅组织项目牵头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

三、具体要求

1、专项项目须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申报,并选择“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2、各县(市、区)科技局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杜绝推荐弄虚作假等涉及严重失信、违规、违法项目。要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

联 系 人: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  胡国兵

联系电话 :88190236               

地  址:市开放大道北路11号

  附件:1.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清单

2.项目承担单位诚信承诺书

附件.doc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9日

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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