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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
(苏北专项)后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3 13:31 [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苏北科技专项)组织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发〔2019〕100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苏北专项)后补助资金有关组织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聚焦农业特色产业,围绕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结合,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支持与特色产业相关的星创天地与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等农业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特派员引进等工作,鼓励引导高校院所和科技特派员深入企业和广大农户,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积极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技咨询和科技培训等公益性科技服务,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创业。

二、资金分配

本资金分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奖补和星创天地、科技型企业奖补两部分,与苏北专项一起,以县(市、区)为单位下拨。

(一)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奖补。采用因素法对有关县(市、区)进行年度资金划档分配,用于奖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科技服务超市分店(含便利店),主要因素及权重分别为:(1)上年度考评结果,权重为50%;(2)申报奖补资金的科技服务超市建设规模,权重为10%;(3)科技服务超市信息化服务平台应用,权重为10%;(4)科技服务超市总店组织科技服务活动参与情况,权重为10%;(5)科技服务超市取得的成效情况,权重为10%;(6)开展公益服务实际支出情况,权重为10%。

(二)星创天地、科技型企业奖补。针对《盐城市聚力创新十条政策》未覆盖,且县级财政未对星创天地和科技型企业进行奖补的县(市),严格按照《十条政策》进行奖补兑现。

三、申报条件

1.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奖补申报单位须是经省科技厅确认的科技服务超市总店、分店的承建单位。

2.科技服务超市总店、分店及所带便利店考评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确认时间满1年以上。

3.不带便利店的分店不得申报。

4.星创天地是2018年度获批的国家级星创天地,科技型企业是2018年度获批的省、市级农业科技型企业。

四、申报要求

1.后补助资金申报的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认真落实省科技厅《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苏财规〔20172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如实填写《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苏北专项)后补助资金申报表》和《江苏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奖补资金申报信息表》(见附件),严禁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不端行为。后补助资金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假出资、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各县(市、区)科技局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后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弄虚作假、违反科技计划管理和廉洁自律要求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申报材料中应包括分店及相关便利店的材料。

3.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一份。按如下要求进行准备,并依次装订:(1)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苏北专项)后补助资金申报表;(2)江苏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奖补资金申报信息表;(3)江苏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奖补资金申报分配表;(4)分店与便利店相关情况信息表(分店与每家便利店分别编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附件材料(1)需盖县(市、区)科技局单位公章,其他附件均需加盖科技服务超市分店(或相关便利店)承建单位公章。

5.申报材料(附公示材料证明)由各县(市、区)科技局统一汇总,于2019年9月12日前上报至市科技局农村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6.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农社处符海涛  0515-88333789

附件:

1. 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苏北专项)后补助资金申报表

2. 江苏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奖补资金申报信息表

附件下载.docx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3日

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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