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税收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374号〕通知要求,请你们及时通知辖区内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按要求填报免税信息,确保填报信息及上报材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并认真审核各申请免税机构申报材料,如有必要可进行实地核查。对申请免税机构面积范围、场地位置等发生变化的,必须实地核查,并将核查结果行文报送我局。通过审核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免税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以及信用承诺书、推荐函、免税确认表等于1月9日前报送至我局高新处,免税证明材料各地科技部门留存一份。
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税收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zip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月2日